您在这里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校友

校友


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学生校友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会名为“天津医科大学校友会”,其英文译名为“Alumni Association of 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”,英语名缩写为“AATMU”。

第二条 本会属于国际性的、非营利性的、非政治性的,由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医学院牵头,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组织。

第二章 本会宗旨

第一条 本会旨在加强各国校友之间的联系,为增进校友间,校友与学校间,各国间的友谊,增进情谊,促进校友与母校间开展教学、科研、医疗、学术、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促进和发展两国间学者的友谊与合作,为医学事业做出贡献。

第二条 天津医科大学校友会为总会,各国毕业生在各自国家建立的校友会为分会。分会会长由各国校友会民主选举产生后,报总会审定,任命。各分会服从所在国法律规定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
第三条 天津医科大学校友总会地点设在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医学院内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一条 凡申请参加本会的会员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拥护本会章程
(二) 自愿参加本会
(三) 是天津医科大学毕业生

第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 遵守本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执行本会决议。
(二)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
(三) 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,积极参加与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
(四) 向本会反应相关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

第三条 校友会每届4年,每4年召开一次校友大会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,应上报总会通过延期换届,但延期换届不得超过一年。

第四条 会长、副会长及秘书长任期4年,可以连任,但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三届。

第五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召集主持会议,制定年度计划或长期规划。
(二) 总会有权利检查和指导各国分会的年度工作落实情况。
(三) 经总会授权批准,分会可签署有关文件, 布置相关年度工作。
(四) 总会有权知道和协调分会开展布置工作
(五) 接待校友,有关部门,学者来访,访问,商谈合作,讲学等事宜。
(六) 处理其他日常工作。

第六条 总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分会长会议,讨论学会相关事宜,布置相关的学会工作。

杰出校友代表

DIKSHYA JOSHI, M.D.

就职于尼泊尔Shahid Gangalal国立心脏研究中心

尼泊尔首位女性心脏外科医师

BIKASH RAI, M.D., PH.D.

就职于北京和睦家医院

胸外科医师

KALPIT DEVANI, M.D.

就职于美国东田纳西州国立大学

2012年美国医师资格考试第一阶段考试全球第一名

X